115年桃園市運動會-市長盃(全國)西洋棋錦標賽

桃園市政府體育局

競賽規程

一 依據114年11月18日「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申請補助說明會議」會議紀錄定之。

宗旨:為擴展運動風氣、增進國民身心健康、厚植運動實力、並藉運動提升友誼交流,並促進西洋棋運動發展及培養基層選手。

三 指導單位:桃園市政府

四 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體育局

五 承辦單位:桃園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

六 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 桃園市體育總會

七 比賽日期、地點:

115年4月19日(星期日)

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 (地址: 桃園市桃園區民有三街501號3F )

家長休息室: 4樓多功能教室

八 組別

組別日期地點(地址)
1   國小低年級115年4月19日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
2.  國小中年級115年4月19日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
3.  國小高年級115年4月19日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
 4.  國中組115年4月19日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
 5  技職高中/       高中組115年4月19日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
 6.大專/大學組115年4月19日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
 7  公開組115年4月19日桃園市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

 九 參加資格

(ㄧ)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及西洋棋愛好者。

(二)每一位選手限報名參加一組,不得跨組參賽。

科目 (請詳述)組別 (請詳述)項目/級別 (請詳述)
快棋國小低年級組5輪 : 積分1000以下
快棋國小中年級組5輪 : 積分1000以下
快棋國小高年級組5輪 : 積分1200以下
快棋國中組5輪 : 積分1500以下
快棋技職高中/高中組5輪 : 積分1500以下
快棋大專/大學組5輪 : 積分1500以下
快棋公開組5輪 : 積分2000以下
  • 比賽種類及項目:快棋賽共7組

十、比賽辦法:

5輪快棋,每場比賽使用計時器(鐘)每方25分鐘每步10秒。競賽規則細節在現場由裁判宣佈。 依據FIDE 2026年1月公告之競賽規則為裁判準則, 並使用Swiss Manager來配對進行比賽。每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,則併入下一組比賽。
  • 報名方式:  
  • 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(星期三) 截止。
  • 報名方式:線上報名表 ( 披露於官方網站及臉書專頁)
  • 報名費用: 每人新台幣800元 包含參賽者誤餐便當一份
  • 聯絡人電話:王老師0932017761 或 陳老師0936053217
  • 繳費後請通知本會競賽組: 委員會e-mail:taoyuanchess@gmail.com

十一 委員會銀行資料:

戶名: 桃園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

帳號: 185-018-0003820-5

銀行代號807 永豐銀行 南桃園分行

十二 會議及報到:

  • 領隊會議:4月19日 上午9:20-9:25
  • 裁判會議:4月19日 上午9:20-9:25
  • 單位報到、賽程時間: 預計上午 9:00-9:20 報到完畢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預計9:30開始比賽
  • 競賽裁判:

(一) 裁判長及裁判員:由桃園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遴聘之,裁判長由具備世界總會裁判(FIDE ARBITER)資格的王瑟詠(住任委員)擔任,裁判員由具C級(含)以上裁判資格者擔任。

(二) 審判/仲裁/技術委員:由桃園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聘請常年擔任本競賽項目教練、裁判等專業人員擔任。

十三 獎勵:

委員會: 致贈優勝獎盃前三名,每組超過8人則獎勵獎牌第4到第6名。

桃園市政府獎狀申請原則:

  • 依據市府獎狀發給原則:參加各競賽組別達三隊(人)者,獎第一名;達四隊(人)者,獎前二名;達五隊(人)以上者,獎前三名。
  • 工作人員及指導人員敘獎將依「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」辦理。
  • 申訴:
  • 先以口頭提出,並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,以書面提出申訴,未依規定時間提出者,不予受理。
  • 書面申訴應由該報名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,並向審判(仲裁/技術委員)或裁判長正式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,如經審判(仲裁/技術委員)會裁定其申訴未成立時,沒收其保證金。
  • 比賽爭議之判定:以審判(仲裁/技術委員)會之判決為終決,倘無審判委員,以審判(仲裁/技術)長之判決為終決。
  • 罰則:
  • 參賽運動員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,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與分數,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、獎狀。
  • 參加團體運動項目之團隊,若有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,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。惟判決前已賽畢之場次不再重賽。
  • 參賽人員(團隊)於比賽期間,若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時(對主辦方或裁判有不正當行為致延誤比賽或妨礙比賽等),予以取消參賽之資格。
  • 裁判員辱罵或毆打職員或運動員,取消該裁判員繼續行使職權之資格。
  • 比賽附則及相關注意事項:
  •  

大會資訊與其他

    王老師0932017761 陳老師09360532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委員會e-mail:taoyuanchess@gmail.com

    2.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中央街303號2樓(百川水硯)

    3.本規程經桃園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決議通過,經桃園市政府體

      育局核備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得隨時修正並報府核備。  

    4.為守護參加者健康安全,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及注意衛生,並配合

      大會相關健康防範措施,本賽事亦將隨時配合落實相關最新防疫指

      引,如因有調整賽事舉辦及各項事項,敬請參賽各隊(人員)務必遵

      守配合。

    5. 辦理活動期間本會依規定投保團體公共意外責任險。

    6.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,選手填報資料僅供舉辦本賽事使用。

    7.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將隨時修正公告之。